我们可能犯了一个选择性注意的错误。也就是说所谓的先入为主。我们痛恨事业单位一些人员的人浮于事,养尊处优,痛恨一些领导的以权谋私。但我们又很无奈。而姚老师事件则成了捅破屁股上疖子的一个牙签。我们希望事情闹大,目的却是为了缓解我们身处现实困境的苦恼。
但我们忽略了一个现象,所有公布的材料几乎都来自于原告姚老师。而另一方好像成了没有律师辩护的被告。
一谈到规章,制度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公平。当然这是必要的。但实际更重要的是维持一个团体的正常运行。
所以作为这些单位的领导就像走钢丝一样,一方面,在一张报纸,一杯茶的群体中,再没有规章制度,简直就乱套了。另一方面,领导也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。不能让所有的利益集中到一个人身上。表面的不公平恰恰是另一种公平。
比如说,一个人破格评为副教授,那么另一个人可能就竞聘为处长,而第三个人可能就要调到一个比较安逸的工作岗位……
单看一个人在某个领域可能是不公平的,但总体利益是均分的。这可以维持一个群体的正常运转。不知道这位姚老师是否在其他方面得到了他应得的那一份。
如果他已经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肘子,同时又不放过别人手里的猪蹄。那就有些偏执了。
魏刚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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